香港潛水後幾耐可以搭飛機?行程點安排重點
- 水面間隔由最後一次上水時間開始計。
- 單次無減壓潛水至少12小時。
- 每日多次或多日潛水至少18小時。
- 有症狀就不要飛,先求醫及求助。
如何理解這個問題?
準備由香港出發或返鄉下?先按最後一次上水時間計水面間隔,再把潛水日、飛行日和備用日分開,並為天氣、延誤及身體狀況預留彈性空間,才較安心。
先分清水面間隔和飛行時間
由最後一次上水開始計
水面間隔不是由船返碼頭開始計。要由最後一次潛水完結時刻開始。若下午四時上水,四時便是計時起點。這個時間要寫入行程表。不要用集合時間代替。
商業航班會令身體再次面對低氣壓。潛水後仍有溶解氣體時,轉變可能增加風險。預留越多時間,行程越有彈性。這樣也較少趕路,亦有空間應對延誤。
不要只看航班顯示的起飛時間。還要計算往機場交通、托運行李和登機等候。這些安排不能壓縮水面間隔。安排得好才不必急趕,心情也會較穩。
水面間隔是安全規劃的起點,不是個人醫療放行證明。
按潛水類型計算最低間隔
先看最後一日的潛水模式
DAN共識以潛水模式分類。單次無減壓潛水,建議至少等12小時。這是最低參考,不是個人飛行許可。健康有疑問時,應先問專業人士。
每日多次潛水,建議至少等18小時。連續多日潛水,也按這個最低線看。浸水、運動量和疲勞要考慮。時間許可時,應留更長緩衝,減少趕機壓力。
涉及強制減壓停留,不能套用普通數字。使用氦氧或氦氮混合氣,也要另行評估。DAN建議間隔大幅長過18小時。請先向合資格人士查詢。
- 記錄每一潛上水時間。
- 確認潛水有否超出無減壓限制。
- 問清楚是否需要減壓停留。
- 把最晚一次上水當作起點。

| 潛水情況 | 最低建議 | 行程做法 |
|---|---|---|
| 單次無減壓潛水 | 至少12小時 | 最後一潛後再安排航班 |
| 每日多次或多日潛水 | 至少18小時 | 優先把飛行放到翌日較後 |
| 強制減壓或混合氣 | 大幅長過18小時 | 先問專業人士再訂行程 |
香港返鄉下行程怎樣排
把三種日子分開
最穩妥的排法,是分開三種日子。潛水日、飛行日和備用日各自安排。最後一日潛水後,翌日再飛行。行程不必追著最低時數走,還可應對改動。
如要準備旅程證書。可先看去旅行前香港考潛水牌。先核對課程單元。再確認最後下水日和交通。不要把最後一課,硬塞在起飛前一晚。
已有證書的人,可閱讀海外潛水前準備。先整理證書和潛水紀錄。再把返鄉下航班放到後面。這樣比較容易保留足夠水面間隔,亦方便改期。
若想先在香港建立技巧。可了解潛水旅行前訓練。把訓練與旅程日期分開。預留交通和休息時間。不要因趕機而省略簡報,亦要留意改期安排。
備用日不是浪費日子,而是應對延誤、天氣和身體狀況的緩衝。
用一個時間例子檢查行程
例子只示範計法
以下時間只示範計法,不是放行建議。最後一潛在星期一16:00完結。航班在星期二13:00起飛。兩者相隔21小時,先把數字寫清楚。
若當日只有一潛,21小時高於12小時。若當日有兩潛,要按18小時最低線看。之前幾日有潛水,也要一併記錄。不要只看最後一潛。
若航班改到星期二10:00。間隔只剩18小時。先重新核對潛水數目。也要看潛水電腦提示。再檢查身體狀況。機票改動後,要重做判斷。不要只看原定安排。
| 最後上水 | 航班起飛 | 相隔時間 | 判讀 |
|---|---|---|---|
| 星期一16:00 | 星期二13:00 | 21小時 | 例子:高於12小時 |
| 星期一16:00 | 星期二10:00 | 18小時 | 例子:只達多日潛水最低線 |
| 星期一16:00 | 星期二08:00 | 16小時 | 例子:不宜按多日潛水計畫 |
買保險也要看活動條款
保障範圍不等於飛行許可
行程規劃時,可先閱讀香港潛水保險要買嗎。保險是風險轉移工具。它不能代替水面間隔。也不能代替安全決定。投保前要看活動條款和限制。
投保前要核對旅遊保險包唔包水肺潛水。再看認證要求。也要看潛水深度和活動類型。申報責任與不保事項,要記低。方便出發前再查,也方便家人了解。
再對照潛水保險保障甚麼。看清醫療和撤離安排。留意行程中斷與既有疾病限制。保存保單和緊急求助電話。需要時較易聯絡,家人也應知道。
任何保險都不會批准飛行。出現胸痛或呼吸困難,要立即停下。異常疲倦、麻痺或暈眩,也不能登機。先求醫,再按意見處理。不要以保險保障代替醫療判斷。
- 截圖保存保單的潛水條款。
- 記下保險公司的緊急電話。
- 確認是否涵蓋醫療撤離。
- 不要以保險批核代替醫療意見。

起飛前最後核對清單
有疑問就把航班押後
起飛前先看潛水電腦的飛行提示。再記下最後上水時間。列出當日潛水數目。也要確認有沒有減壓停留。資料不全時不要估算,先向專業人士問清。
如有症狀,不要登機求方便。DAN提醒,疑似減壓病時應先求醫。也要取得專業意見。飛行可能令情況變得更危險,切勿自行判斷。先通知同行者和相關支援。
香港出發前,還要核對最新條款。可向航空公司查詢客艙安排。也可向潛店和保險方求證。本文不能作個人診斷或放行。它亦不取代醫療意見。
安全做法是按較高風險情況規劃,而不是剛好踩著最低時數。
把資料變成下一步
香港潛水返鄉下飛行間隔點計,關鍵是記住最後上水時間,再按單次、重複或減壓潛水分類。把飛行日放後,並預留備用日,通常比追趕最低時數更穩妥。
香港潛水返鄉下飛行間隔點計:常見問題
只潛一潛,12小時後一定可以飛嗎?
不一定。12小時是單次無減壓潛水的最低建議。仍要看潛水紀錄、健康狀況、潛水電腦提示和是否出現症狀。
如果每日潛兩潛,應該等幾耐?
DAN共識建議至少18小時。若連續多日潛水,或身體疲累,宜預留更長時間,不要只貼著最低線安排。
潛水後有麻痺或呼吸不適,可以先搭機返香港嗎?
不應該。不要登機。立即尋求當地緊急醫療意見,並向潛店、保險公司或DAN等合適支援求助。
搭短途航班,是否可以縮短間隔?
不應自行縮短。客艙高度和航線仍涉及氣壓變化。請按潛水模式及專業指引安排,而不是只看飛行分鐘數。
官方資料與延伸參考
- DAN Guidelines for Flying After Diving
資料要點:DAN共識建議單次無減壓潛水至少12小時;多日重複潛水至少18小時;強制減壓後要大幅長過18小時。
- DAN Flying After Diving
資料要點:DAN指出商業客機等效客艙高度通常約6,000至8,000呎,指引可降低但不能保證避免減壓病。
來源用作一般課程及安全參考;不構成醫療、法律或個人活動建議,實際安排以查詢後書面確認及現場安全評估為準。



